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自行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武
联系电话:0534-****234
实华PR251022H01报告(10月份)
实华****报告(11月份)
实华PR251130H08(12月)
实华PR251108H002(四季度)
实华PR251108H03(四季度)
实华PR251114H01报告(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