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物类型 | 服务 | 发布时间 | 2026-01-16 |
| 采购主体 | **** | ||
正文
(项目编号: )窗体顶端窗体顶端185m+超高混塔设计认证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185m+超高混塔设计认证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竞标式询比 / □ 一般性询比 / √ 竞标式谈判 / □ 一般性谈判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作为采购组织人现对“185m+超高混塔设计认证”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式谈判采购,特请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为推动《185m+超高混凝土钢制塔架设计开发》项目顺利进行,保证H185m+超高混塔设计符合国际、国内相关安全设计标准,提高产品设计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通过对设计体系审查,获取H185m+超高混塔认证证书,获取市场准入的“通行证”,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85m+超高混凝土钢制塔架设计认证主要工作目标:①185m+混凝土钢制塔架结构安全性和可靠性审查和评估,系统性地验证和确保塔架在整个生命周期(设计、制造、安装、运行)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提供全面的设计安全性复核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强度、模态、关键节点等计算及有限元分析。②审查和评估设计资料,获取设计认证证书4项(参与单位:****、****公司、****研究所有限公司、****公司)+1项(**单位)。③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开展必要的技术性答疑/培训,获得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认证工作顺利开展。④最新的认证、设计相关标准进行宣贯与解读,提升专业人员设计能力。
2.采购内容
(1) “185m+超高混塔设计认证”及配套服务。
(2)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内容。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事业单位。
2.信用证明。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3.供应商目****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期内。供应商需在采购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打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6.其他要求:无。
四、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 □ 资格预审 / √ 资格后审。
五、 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16日12时至2026年1月19日24时(**时间,下同),登录“中车购2.0”平台(域名地址:https://www.****.cc),通过“供应商工作台”-“电子采购”-“招标公告”-“进入项目”-“我要报名”,点击“我要报名/我要响应”,并进入“采购文件下载”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12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响应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加急标书代写
供应商如无“中车购2.0”平台登录账号,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打开“中车购2.0”网站并点击“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新用户注册可参照首页下方“帮助中心”--“注册指引”--“账号注册指南”进行注册,也可咨询客户服务电话:400-****-6220。2.登录“中车购2.0”平台,通过“供应商管理平台”--“供应商准入管理”--“供应商基本信息清单”,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3.在通知时间内进入“中车购2.0”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详见“中车购2.0”平台首页右下角“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常见问题”中各操作手册及说明等。
六、 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时00分(**时间),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方式、地点、时间和要求见采购文件规定。加急标书代写
2.供应商逾期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组织人)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请保持电子采购平台和通讯畅通,在线与采购人交流,无需出席评审现场。
七、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车购2.0”平台(https://www.****.cc)上发布。
八、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科技园二期8号楼
联系人:焦守雷
电话:138****1032
电子邮箱:****@crrcgc.cc
组织人:****
地址:**市**区左安门西滨河路芳城园一区15号楼
联系人:曾硕
电话:010-****6702
电子邮箱:****@crrcgc.cc
评审室电话:010-****6706、010-****7369(仅评审期间有效)
2026年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