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基地****设计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营自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97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88.18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4984.07平方米,**建筑22704.11平方米(地上18089.63平方米,地下室4614.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与**两部分,其中,保留1、2、3、4#楼,项目对5#、6#楼进行拆除,5#楼为发电机房、变配电房,6#楼为消防水池、水泵房。**建筑包括7#、8#、9#、10#楼,其中,7#楼为辅助楼;8#楼为综合办公楼,功能为大堂、设备用房、办公区、会议室等;9#楼为客房楼;10#楼为客房楼;各建筑之间建设架空连廊,地下车库建设一层。
2.2 招标范围:华****基地项目图纸中的钢结构工程材料采购、加工和施工,具体以清单为准;包括钢结构施工方案编制、钢结构的所有检测及试验、成品保护(包括特殊措施保护费)、竣工验收及保修、本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钢结构竣工资料等。
2.3 招标内容
2.3.1 钢柱、钢梁的采购、制作、运输、吊装、安装等所有工作;
2.3.2 钢筋桁架楼承板的采购、制作、运输、吊装、安装等所有工作;
2.3.3 预埋件、栓钉、螺栓等采购、制作、运输、吊装、安装等所有工作;
2.3.4 钢结构的油漆、防火涂料等采购、制作、运输、施工等所有工作;
2.3.5 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工作。
2.4 工期:
总工期为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现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 项目地点:**自治区**市**县。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国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类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业绩;
【有效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合同。提供的上述材料至少一种必须能体现类似工程项目特征、工程造价等,不能体现的可另行提供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
注 1: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办公楼等),****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 、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 用房等)以及交通运 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住宅、厂房、物流类轻钢仓储。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查询截图为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标书代写
3.4.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4.5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被中国****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有在建合同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7.1.对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7.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四、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中国电**光采购网”(网址为 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投标人注册。
5.2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 18:30(**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 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字化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4.未按本招标公告5.1~5.3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2 月 6 日10:00(**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 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招标文件的加密、 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招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右侧快捷入口,切换 “新版登录”),点击左侧“CA 办理 ”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 ”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招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招标失败,将由招标 响自行承担后果。
(2)投标人须登陆“数字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 递。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线上通知投标人。
6.3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数字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在线咨询”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APP 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09508。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
6.4 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6.5 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6.6 逾期未成功上传“数字化平台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7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邮寄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收件地址为:**自治区******宾馆大厅。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192****0480。纸质版文件递交(以寄出时间为准)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以“数智化平台”在线递交的电子版本为准,纸质文件作为对照使用,投标人需确保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的一致性,如有实质性不一致的,以“数智化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本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网(https://bid.****.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铜盘路软件园B区21号楼
邮 编: 350000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92****0480
电子邮箱: ****@hdec.com
九、监督机构
质疑与投诉请联系:
电话:0571-****8184,邮箱:****@hdec.com
电话:0571-****4947,邮箱:****@hdec.com
****研究院****公司(签章)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