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进场受理和公告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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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雄**区工程建设项目

进场受理和公告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

为贯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行为,提升招标质量与效率,保障雄**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依法合规、高效透明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标进场条件管理

招标人应统筹谋划招标全流程工作,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在项目进场交易前严格执行内部审核程序,确保项目批件齐全、材料真实有效,招标条件完备,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未批先招、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二、加大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力度

招标人应在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开展招标计划与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工作。招标计划应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至少30日前公开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应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至少3日前予以公示。

对于取得前期工作函不足一个月或因特殊情况确需紧急招标的项目,经招标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后,可依照实际情况进行招标计划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预公示。

三、建立招标人自主合规审查制度

招标人应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合规审查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资格条件与评标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等内容进行审查。项目进场交易时,招标人须同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雄**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规性审查报告》(示范文本见附件)。标书代写

四、规范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工作

各招标人须严格遵照《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审查及定标全流程工作。在公示中标候选人前,****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在定标过程中,须对中标候选人的中标条件、履约能力等组织核验,保障项目依法合规顺利进行。标书代写

请各招标人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执行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招标工作规范化水平,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本通知自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雄**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规性审查报告(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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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

下载雄**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规性审查报告(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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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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