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定点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026年-2029年)的****门市**区**路112号**大厦501单元(****)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于2026年02月06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定点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026年-2029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定点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026年-2029年),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1日-2029年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投标人2025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标书代写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资格承诺制。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3)信用记录的查询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10)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注: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但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仍可使用的,予以认可,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路112号**大厦501单元(****)
方式: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报名信息及报名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qq.com)。
售价:¥1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112号**大厦501单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112号**大厦50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12号**大厦501单元
联系方式:黄海峰、蒲天娇,0592-****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天娇
电 话: 059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