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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提****中心、****医疗机构等机构的运营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拟承担**市****指导中心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根据专家现场综合评分得出遴选结果,拟将成****发展中心设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6日-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部门:****基卫处
联系电话:****1948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锦城大道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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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