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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智慧等六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庆远镇车江路宜宝苑小区八栋164号—169号。
二、公示内容
该六户房屋占地面积均为61.6平方米,拟建设层数均为主体五层、第六层(北面)局部建筑,总建筑面积均不超过39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均不超过21.2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6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六户房屋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
****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韦智慧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2.韦智慧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3.李雪珍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李晶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5.陆红飞、唐日映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何自清、黄寒轩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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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