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一局/二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1-16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2-06 08:30:00 |
|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自治区****市地区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的澄清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招标物资:水泥涵管)招标要求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冲突条款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5 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内容“包件号:SNHG-01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6日上午8时30分”和“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6 条“开标”中,“6.1”内容“时间:SNHG-01包件的开标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上午8时30分”时间表述错误。与系统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2、条款澄清调整内容: 修改条款:对原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5 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内容“包件号:SNHG-01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6日上午8时30分”进行修改,调整后该条款表述为“包件号:SNHG-01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6日上午8时30分”;对原招标文件“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 6 条“开标”中,“6.1”内容“时间:SNHG-01包件的开标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上午8时30分”进行修改,调整后该条款表述为时间:SNHG-01包件的开标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上午8时30分”标书代写 修改本澄清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267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6****8000 招标组织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267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6****8000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