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心数谷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信息化设备和办公家具)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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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大学****基地项目(信息化****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区南托路22****中心5栋102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其他高新区**路108号家家美写字楼5112室6号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大学****基地项目(信息化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信息化建设服务 其他信息化设备 接待大厅LED屏、会议平板、安防监控系统、人脸门禁系统、强弱电及LED布线、智慧园区管理系统,详见附件清单 1 560844.83
2 电气工程 其他安装 详见附件清单 1 45546.09
3 装饰、装修工程 装修工程 详见附件清单 1 84216.36
4 办公家具服务 其他家具 详见附件清单 1 119015.36
合计金额小写: 809622.64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万零玖仟陆佰贰拾贰元陆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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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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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部分应符合所投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工程部分的质量要求以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为准。

4.售后服务

设备维护措施。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等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其他要求

(一)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为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含建设阶段派出人员及驻场工程师)购买足额的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乙方承担其派出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意外、第三人侵权等)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受到人身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地点工作中发生以及抵达项目地点途中及返程中发生)所致的任何责任。

(4)乙方负责其供货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因产品设计导致的任何责任。

(二)安装调试

(1)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货物应按照在甲方确定的时间在甲方指定的所在地现场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有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3)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派人员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有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有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三)保密义务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履行保密任务。乙方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满足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保密要求,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数据和应用系统的安全。如本项目在实施中有特殊需求,乙方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实施过程中的保密条款。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泄露、截留、使用(商业或非商业用途)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信息。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使用保密数据或接触保密相关文件、资料、软硬件的,需制定保密管理办法,规定保密数据、保密设备、保密介质、保密人员的管理。

(5)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合法公开。

(四)质保要求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信息化建设服务和办公家具服务为一年(部分产品质保期以采购需求内容为准。质保期长于一年的,以乙方响应质保期为准),电气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为二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包含在投标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须提供7X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有关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有关费用(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包含在投标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和设备提供质量“三包”服务。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产品升级服务和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工作。质保期后,乙方提供设备使用运行的有偿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供应,甲方如有需要釆购相关零部件,乙方应以给予优惠,具体优惠政策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为准。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质保期内所有设备,乙方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给予响应,优先釆用远程协助方式解决故障。远程协助方式解决不了的故障,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上门解决。若24小时内无法解决故障的,乙方应提供替代设备或备件给甲方使用,直到故障设备修复正常使用为止。

(5)质保期内属乙方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天内解决问题,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派第三方保修,但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期顺延。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五)伴随服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维护措施。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等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4)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5)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7)【政府釆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8)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培训要求

(1)乙方免费对用户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培训,包括安装前后相关技术的培训和维护期内相关技术的培训,使其能掌握使用、维护和管理 ,达到能独立进行配置、使用、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目的。

(2)由乙方对用户在现场进行基本的设备操作和系统使用培训,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本****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付款及结算方

式参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评审管理办法》(天政办发〔2018〕28号)、《****经开区财政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天开管〔2023〕14****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主要约定如下:

(一)付款方式

1.货物部分付款方式

(1)所有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点验无误后支付至成交价的50%;

(2)所有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并试运行一个月后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

(3)剩余5%作为项目质保金,在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2.工程部分付款方式

工程部分无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结算审定工程造价的97%,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结算金额。

3.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914********898394P

开户行:****银行****公司**湖湘支行

账号:4300 1562 0630 5250 4297

4.付款前,乙方请款前须向甲方提供请款报告、经甲方确认的已供货清单和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合法且符合项****机关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文件,具体付款时间以甲方财务部门审批时间为准。若乙方未如实或完整提交上述付款资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顺延期间不构成违约且不计息,期间不终止或中断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具体资金支付根据甲方资金情况安排,乙方不得据此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也不得以暂未付款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二)费用结算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方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或实际工程量为准,****集团成本控制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金额为准,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价。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变更,均由乙方提供且不得低于原有标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签证变更计价原则:投标计价清单文件中已有的清单项目,按投标计价清单文件对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投标计价清单文件中没有的,只有类似工程清单项目,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如同一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多个综合单价或取费标准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投标计价清单文件中没有适用且也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项目清单与综合单价及单价措施费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执行《**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20]56号)、《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湘建价[2022]146号)、《关于调整土石方工程价格的通知》(天财发(2020)6号)、市(区)财评材料价格手册、区财评协商包干单价表等文件进行组价构成综合单价,按上述文件组价确定的综合单价须先执行 5%的优惠率后(包干价除外),各个项目再执行其相应综合单价中标优惠率(含包干价)。综合单价中标优惠率=1-(各个项目投标报价总价-其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总价-其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

3.自本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工程部分竣工结算资料同步报送至甲方。承包人应合理编制竣工结算,所有承包内容 (含分包工程) 同时上报竣工文件,竣工结算金额应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造价,如承包方上报结算金额与最终审计值差 15%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在工程结算最终审核时直接扣除。

4.如本项目竣工结算手续办理****政府审计单位或巡察部门抽审,则以审计单位或巡察部门审定的意见(结果)进行“多退少补”,如涉及资金退回,承包人应自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回相应资金,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每逾期一日应按退回资金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直至应退回资金全部退回。

(三)其他约定

本项目设备部分控制价已包含所有费用,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须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开票

(1)付款依据:乙方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增值税发票《政府釆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办理财务付款手续。

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天****公司

税务识别号:****0103MA4LNEHQ8C

地 址:**省**市**区南托街道南托路22号**数谷5号栋

电 话:/

开户银行:****银行先锋支行

账 号:820********157992

(2)其他约定:

1)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2)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首次开票前,甲方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小微企业证明。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湖湘支行(****:430********052504297)
3.预付款保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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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本项目总工期为70天,自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通知供货之日 起30天内,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期不少于30天。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响应偏离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二、货物要求”的内容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响应偏离表》、交货时间及地点、交付方式等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财政局****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有关要求,采取分批次验收方式,由甲方自行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前,成交乙方应调试运行完毕,并自检合格及提供竣工资料。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合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向甲方提出点验申请,甲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当场到货点验。6、合同所有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初验申请,同时提供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甲方负责组织初验。7、初验结束进入试运行30天后,乙方于试运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终验)申请,甲方负责组织终验。如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发生故障或暴露缺陷,中标单位需进行修复,如30天内未完成修复,试运行期顺延,直到遗留问题解决。8、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9、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后再行验收,以及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产品质保期自终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保修范围按乙方投标清单中详细列岀设备,包括软硬件设备等。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11、项目完工后,由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相应的验收规范、标准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服务部分按政府采购有关验收规定执行,装修工程部分按工程验收有关规定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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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4.****开发部分软件系统其知识产权应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拥有,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完的源代码。乙方需采用相关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来保护数据传输安全,建立完善的访问控制机制,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乙方按照《软件系统系统验收规范》(GB/T28035-2011)提交完整的系统开发源代码(非核心算法的定制开发源代码),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开发测试报告等相关文档,作为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如甲方须申请软件系统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5.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或权益,不存在任何侵权或法律或经济纠纷等问题,如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系统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甲方因使用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及(或服务)所产生的侵权或其他法律或经济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诺终生为此承担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相关负责人:甲方项目代表:陈大洪,联系方式:139****3150,身份证号码:430********3086250。根据甲方授权,负责督促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场,对乙方、监理单位人员进行考核,协调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工作及甲方内部各部门工作,审核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表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事宜。负责组织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工程结算等的审批手续,相关结论需经甲方、融发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书面确认才生效。除上述约定的确认流程及甲方代表外,其它人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均无权代表甲方,甲方代表超出权限或违反程序确认的有关事项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其他见合同“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具有工程资质的单位及人员负责工程施工。项目人员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邹旋

151****6966

430********1273055

项目经理

2

周文科

193****5509

430********5216578

现场负责人

3

邹杰

176****7061

430********8240034

现场负责人

4

孙冠军

187****4555

430********1243812

装饰、装修及电气工程

5

韩磊

181****8765

430********5214914

信息化建设

5.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现场施工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信守双方约定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指派陈大洪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现场管理及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对接等工作。

8.严格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违反合同、设计、相应的规范、规程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如需变更方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进行变更施工的,甲方有权不予验收不予支付变更部分工程款,且造成的任何损害也由乙方全权负责。

10.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参与验收。

11.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做到文明环保施工,若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确保施工进度,贯彻施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做好相关竣工资料的收集、编制。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其他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岀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釆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岀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釆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支付乙方货款,出现延迟情形,乙方应当进行催告(催告期不少于6个月),催告期届满后仍不支付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同类贷款利率(LPR)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但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五(5%)。

(三)乙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工,每延迟一天按照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20%承担违约金,未完工部分不予结算。

(2)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天百分之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不高于市场价的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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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4.合同转让和分包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5.其他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服务期限: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3月20日。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赵鹏 法定代表人: 邹旋
委托代理人: 龙** 委托代理人: 邹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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