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200吨拖拉机零部件项目

审批
河南-洛阳-孟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317308M赵建威
马鹏飞**省**市**区
****开发区麻屯镇开元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处理200吨拖拉机零部件项目****
2021版本:30--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省**市**县 **市****开发区麻屯镇开元路1号
经度:112.379722 纬度: 34.745556****环境局**分局
2025-04-07
孟环告知〔2025〕5号914********317308M001Z
2025-05-14500
21.9****
914********317308M****
914********317308M******公司
****0304MA47TMGD7Q2025-11-13
2025-12-152026-01-12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处理200吨拖拉机零部件项目,属于**项目****年处理200吨拖拉机零部件项目,属于**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处理200吨拖拉机零部件年处理200吨拖拉机零部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件—脱脂—纯水洗—纯水洗—陶化—纯水洗—二级纯水洗—阴极电泳—UF1—UF2—烘干—产品工件—脱脂—纯水洗—陶化—纯水洗—阴极电泳—UF1—UF2—烘干—产品
工艺流程缩短,缩减纯水洗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电泳废气设置侧吸罩收集废气,烘干天然气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由烘干室内集气管收集,废气汇总后进入一套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表1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第三十九、工业涂装”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面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去除效率70%)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指标要求。 2、项目电泳生产****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总排口污染物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后经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3、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环评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已落实,1、电泳槽设置集气罩,烘干天然气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天然气燃烧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由烘干室内集气管收集,废气汇总后进入1套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表1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第三十九、工业涂装”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指标要求。 2、项目电泳生产****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深度处理。 3、本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密闭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厂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电泳漆桶、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收集至危废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和废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进行处置。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要求。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508 0 0 0 0.051 0.051
0 0.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06 0 0 0 0.006 0.006 /
0 0.006 0 0 0 0.006 0.006 /
0 0.0156 0 0 0 0.016 0.016 /
0 0.0258 0 0 0 0.026 0.02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站 由监测数据可知,厂区总排口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131~141mg/L、氨氮7.43~8.85mg/L、悬浮物104~13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6.4~42.2mg/L、石油类0.45~0.51mg/L、氟化物0.52~0.68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pH:6~9,COD≤500mg/L,SS≤400mg/L,NH3-N/mg/L,BOD5≤300mg/L,石油类≤20mg/L,氟化物20mg/L)要求及****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COD≤380mg/L、BOD5≤190mg/L、SS≤220mg/L,氨氮≤32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氮燃烧工艺、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表1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第三十九、工业涂装”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指标要求。 低氮燃烧工艺、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62~6.64mg/m3,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5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第三十九、工业涂装”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3~3.9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未检出~3.0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00mg/m3)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指标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以及车间内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以及车间内距离衰减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设备噪声经降噪措施后,经检测,项目四周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3dB(A),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环评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泳漆桶、纯水制备装置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 ①生活垃圾 厂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一般固废 废电泳漆桶、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 ③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密封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贮存。危废暂存间地面已硬化,并设置分区、分区四周设置围堰,地面、裙角均设置防渗涂层,渗透系数≤10-7cm/s,企业危废暂存间设置存储容器,危废暂存间门上、容器上已张贴标签、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加强管理做好危险废物台账。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