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遥测心电监护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心内科患者病情具有发作性,变化特点快,大多需要心电监护。尤其心率失常患者诊治,需要长期监护,相当比例患者不需卧床,遥测心电监护室心内科基础设备。因此需采购遥测心电监护一批。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加质保期。
三、成交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遥测心电监护采购项目 | **** | ****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6幢1单元5层5号5B | 189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小组组长)、朱**、顾利晓(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213.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东路2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5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社区20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7****4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7****4800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