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河雅居(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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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单位: ****康河雅居(二期)项目经理部
项目编号: ****(试)
报名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投标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标书代写
公告原文
康河雅居(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康河雅居(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招标编号:****(试),对招标文件内容 做出2条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七、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 (1)分包合同价款(不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增值税税金 元(大写: )。本合同增值税计税采用 一般计税模式,适用税率为 9%。由分包人向承 包人提供增值税 专用发票。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 算调整含税单价。具体组成详见附件一《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 (3)若因分包人疏忽、未进行简易计税备案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分包人全额补偿并从项目工程款中扣除, 造成分包人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特别约定:取费以不含税合同总价作为基数,基数3%单列清单。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3.合同最终价已完工验收后经承包人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合同价格中均已包含了分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 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税费,以及承包本合同工程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所需的费用。 4.综合单价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分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承 包人提供的材料除外)、环境保护费用、脚手架措施费、冬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工地转移 费、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二次搬运费、税金、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人工机械调增费、垂直运输费、 超高施工增加费、施工降效费、赶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包合同备案费、与其他分包方的照管配合费、分 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临时用电用水(施工生活)、施工便道的维护 及恢复,人员及设备的进、退场费用,人员食宿,为本工程修复缺陷的全部费用,以及承包本工程应承担的一切责 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注:材料进场前须上报承包人并完成认样封样工作,非封样材料不得使用,分包人已充分了解材料品牌档次要求, 该费用已包含综合单价中,单价不予调整(不含电线、电缆)。 现更改为: 七、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 (1)分包合同价款(不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增值税税金 元(大写: )。本合同增值税计税采用 一般计税模式,适用税率为 9%。由分包人向承 包人提供增值税 专用发票。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 算调整含税单价。具体组成详见附件一《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 (3)若因分包人疏忽、未进行简易计税备案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分包人全额补偿并从项目工程款中扣除, 造成分包人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特别约定:取费以不含税合同总价作为基数,基数3%单列清单。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3.合同最终价已完工验收后经承包人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合同价格中均已包含了分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 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税费,以及承包本合同工程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所需的费用。 4.综合单价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分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承 包人提供的材料除外)、环境保护费用、脚手架措施费、冬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工地转移 费、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二次搬运费、税金、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人工机械调增费、垂直运输费、 超高施工增加费、施工降效费、赶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分包合同备案费、与其他分包方的照管配合费、分 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临时用电用水(施工生活)、施工便道的维护 及恢复,人员及设备的进、退场费用,人员食宿,为本工程修复缺陷的全部费用,以及承包本工程应承担的一切责 任、义务和风险费用。 注:材料进场前须上报承包人并完成认样封样工作,非封样材料不得使用,分包人已充分了解材料品牌档次要求, 该费用已包含综合单价中,单价不予调整(不含电线、电缆)。 5.本合同规定的调价材料(如有)为: 安装材料:电线、电缆; 6.可调材料风险系数为:±5%。 7.可调价材料的调整办法:按成建价[2019]3号文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执行。 8.可调价材料耗用量的确定依据:以经监理工程师、代建方审核,最终经发包人审核确认进入进度款支付的工程量 月报表为依据,计算施工期间每月材料耗用量;可调价材料价格随造价信息调整计入每月进度产值内;工程竣工结算 时,以每月材料耗用量为权数,计算施工期间加权平均《**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区及**市的材料价作为调整 材料价差的依据,若《**区工程造价信息》无相关价格,则按《**市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执行,若《**市 工程造价信息》无相关价格,则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承包人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认。 9.电缆和电线材料:材料价格调整公式为:P=P0+[B-A*(10±0.5)]*V/1000,价差=材料数量*(P-P0)。其 中:P是调整后材料价格;P0是投标价;A是甲方投标截止日**有色金属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的日平均价;B是 材料按采购下单信息**有色金属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日平均价;V是每米线缆含铜净重(按国标执行)注(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以“项”为单位及以费率方式计价的项目,包含的材料无论是否属于可调价材料范 围,对应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其涨跌风险已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2):施工期材料价格按《**市工程信息价》**区信息价确定,如**区无信息价的材料,可采用**市区信 息价。 (3):电缆和电线材料:若《**市工程信息价》中**市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已有的材料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 价格均按《**市工程信息价》中**市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调整公式为:P=P0+[B-A* (10±0.5)]*V/1000;价差=材料数量*(P-P0) 其中:P是调整后材料价格;P0是投标价;A是甲方投标截止日**有色金属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的日平均 价;B是材料申请使用之日**有色金属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日平均价;V是每米线缆含铜净重(按国标执行)。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 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 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 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分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认可的 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发包人确 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 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 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 “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分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 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质 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 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 价格之中。分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 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分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 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现更改为: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 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 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 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分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认可的 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发包人确 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 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 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 “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分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 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质 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 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 价格之中。分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 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分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 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3. 其他说明 (1)本合同规定的调价材料(如有)为:安装材料:电线、电缆; (2)可调材料风险系数为:±5%。 (3)可调价材料的调整办法:按成建价[2019]3号文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 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执行。 (4)可调价材料耗用量的确定依据:以经监理工程师、代建方审核,最终 经发包人审核确认进入进度款支付的工程量月报表为依据,计算施工期间每月 材料耗用量;可调价材料价格随造价信息调整计入每月进度产值内;工程竣工 结算时,以每月材料耗用量为权数,计算施工期间加权平均《**市工程造价 信息》中**区及**市的材料价作为调整材料价差的依据,若《**区工程 造价信息》无相关价格,则按《**市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执行,若《成 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无相关价格,则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 位、承包人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确认。 (5)电缆和电线材料:材料价格调整公式为:P=P0+[B-A* (10±0.5)]*V/1000,价差=材料数量*(P-P0)。其中:P是调整后材料价 格;P0是投标价;A是甲方投标截止日**有色金属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 的日平均价;B是材料按采购下单信息**有色金属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 日平均价;V是每米线缆含铜净重(按国标执行)注①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 以“项”为单位及以费率方式计价的项目,包含的材料无论是否属于可调价材 料范围,对应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其涨跌风险已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 考虑。 ②施工期材料价格按《**市工程信息价》**区信息价确定,如**区无 信息价的材料,可采用**市区信息价。 ③电缆和电线材料:若《**市工程信息价》中**市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 格已有的材料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均按《**市工程信息价》中**市建 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调整公式为:P=P0+[B-A* (10±0.5)]*V/1000;价差=材料数量*(P-P0) 其中:P是调整后材料价格;P0是投标价;A是甲方投标截止日**有色金 属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的日平均价;B是材料申请使用之日**有色金属 网所公布的1#电解铜现货日平均价;V是每米线缆含铜净重(按国标执行)。 **** 康河雅居(二期)项目经理部 2026年01月16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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