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年加工9600吨汽配零部件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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