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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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交货期要求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标的物
报价要求
要求供货商上传报价单盖章版,发票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交、废标原则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结算付款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标的物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