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省**市水大型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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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1-1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8 23:59: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9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6-01-19 09: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6-01-19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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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省**市水大型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 澄清、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其“**省**市水大型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澄清、更正公告(一),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款“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注意:每次每个标段账号随机生成)”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营业部; 帐户名称: ****交易中心; 帐号:582****19076;”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澄清、更正公告(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澄清、更正公告(一)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澄清、更正公告(一)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鹤****南路玉成巷59****集团南院1#楼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85****19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联 系 人:朱俊 电 话:131****0041 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地 址:**市迎丰中路221号 电 话:0745-****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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