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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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公示标题 ****医院**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26 14:30:00
公示截止时间 2026-01-26 18:00:00标书代写
招标人 ****
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成交企业
成交价格
公告内容

****医院**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办公厅****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医院**医院(****)的委托,通过**市公共**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对“****医院**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名称

数量(套/台)

1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1

2

紫外线治疗仪

1

3

超短波治疗仪

1

4

中频脉冲电疗仪

2

5

医用筋膜枪

1

6

五官超短波治疗仪

1

7

动态心电记录仪(HT)

5

三、采购预算:小写:¥3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竞价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竞价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采购内容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如实响应所有技术条款要求(不允许偏离),中标后作为验收依据(格式详见附件);

9.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0.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其余格式无效)上传****交易中心网(http://www.****.cn/)**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61.****.57:8003/homePage?engineering=1)。对于上传的资料文件无法辨认、模糊的,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资格证明审核不通过后不允许修改,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含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六、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低于市场均价恶意竞标,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竞标人不予采纳)

七、报名时间、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时间:标书代写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25日18时00分止;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5日18时00分止;

竞价时间:2026年1月26日14时30分至2026年1月26日18时00分止;

八、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4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代理公司出具与代理费金额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费用,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货期:自中标/成交之日起15天内完**装及验收。

2.服务要求:

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和维保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材质要求。在规定的质量保质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2)供货方所用原材料必须保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质保期叁年,质保期内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4)所有设备提供使用及安装、调试、维修手册。

5)质保期内,货物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技术人员给予响应,在确认符合维修条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

6)所有设备要求生产厂家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负责维修,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赶赴现场进行维修,2周内保证正常使用。

3.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价、总价等)。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医院**医院(****)

联系人:贾晓平 联系电话:0937-****661

地址:**省**市**区风电大道9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建成/崔亦然 联系电话:183****4648/151****2002

地址:**省**市**区西北街街道文体路6号****创业园A座11-8

****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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