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湾镇幸福村村级服务设施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审批
浙江-杭州-萧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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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湾镇幸福村村级服务设施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摘 要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党湾镇幸福村村级服务设施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规划面积:8861平方米。

项目位置:**省**市**区党湾镇幸福村,东:党农线;南:****公司;西:道路;北:******公司。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524990°,北纬30.224146°。

土地使用权人:********联合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规划用途: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项目由来: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该地块对于后续开发利用规划,是否属于污染地块。

因此,**省********联合社委托我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1)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与分析)可知,地块区域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种植有苗木,2021-2023年地块内东侧为蔬菜大棚,北侧变为空地,临时堆放纸箱、废铁制品等,2024年至今地块内为农田。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用地,使用农药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将农业种植阶段识别为污染,地块内历史上做为农用地时期无特征污染物。

(3)相邻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存在**车****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公司等,部分企业生产活动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产生特征污染物锌、总铬、石油烃(C10-C40)、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甲醛、铜。

三、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9日。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柱状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围地下水流向的上游且未经过人工扰动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

本次调查共采集31组土壤样品(含3组土壤现场平行样);5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地下水现场平行样);2组底泥样品(含1组底泥平行样);3组土壤空白样品(含1个全程序空白、1组运输空白、1组淋洗空白);2组地下水空白样品(含1组全程序空白、1组运输空白)。

本次调查土壤及底泥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全部指标(其中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pH、锌、总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甲醛,合计53项检测指标。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5项常规指标(除放射性和微生物外),另增加苯并[a]芘、总铬、镍、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甲醛、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氯乙烯,合计46项检测指标。

2025年12月11日补充地下水样品采集,地下水检测因子为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除氯化物为Ⅴ类,其余项检测指标均正常。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经现场采样分析,本次初步调查采样检测结果如下:

(1)现场快速检测结果:

现场采样过程中PID和XRF快速检测结果点位数值无异常。

(2)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对照点所有土壤样品中2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六价铬、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未检出。镉、汞、砷、铅、铜、镍、铬、锌共8种金属、pH值、石油烃(C10-C40)、甲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检出,但其含量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D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及**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3)地块内沉积物样品检测结果:

地块内所有沉积物样品中2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及六价铬均未检出。镉、汞、砷、铅、铜、镍、锌、铬共8种金属、pH值、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甲醛、苯胺及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其含量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及**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4)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下水样品中Ⅴ类指标为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氨氮及钠,2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六价铬、铅、汞、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及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未检出。锰、铁、钠、铬、镍、铜、锌、镉、砷、硒共10种金属有检出,其含量除钠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或《美国环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 (RSL) (TR=1E-06, HQ=1) 》饮用水标准,石油烃(C10-C40)检测浓度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 号)第一类用地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中Ⅴ类指标为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氨氮及钠,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分析。

综上,党湾镇幸福村村级服务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报告仅针对调查时土壤环境质量作出评价,不作为后期项目建设依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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