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新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 中标(成交)价格 | 398.992453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 公告内容 | 一、项目编号:****1-重1 二、项目名称:****新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道4229号万达写字楼A1座1509号 中标金额:398.992453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98.992453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5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静(组长)、王爱华、徐建玉、孙岚、洪军、贾坤(采购人代表)、刘小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路444号 联 系 方 式:055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永(采购人)、陈财运(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552-****113、0552-****319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