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LED电子屏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5日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6年1月4日
成交供应商:****
响应报价:人民币陆万柒仟捌佰整(小写67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拟对我局一套72.21平方米室内P2.5主屏幕、一套14.51平方米室内P2.5副屏幕、一套4.6平方米室内P1.875双侧耳幕及配套配电柜、拼接处理器、控制电脑及连接线等进行维修保养。
评审小组名单:曹宏飞、董小二、邵荦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路339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51-****2776
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网站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3398号,联系电话:0551-****277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