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幼儿的生命健康,****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原材料采购流程,优化幼儿园科学膳食结构,****幼儿园食堂所需品类的供应商通过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确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出高品质、高信誉、高效率的供应商。
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
(二)询价比选范围:
1.牛羊肉类(可提供正规合法的肉质检疫票、动物检疫合格证,需每日提供票据)
2.蔬菜水果类、禽蛋类。(需提供蔬菜检测合格证)
3.米面粮油类(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
4.预包装食品类(瓶装调料、袋装小食品、125ml纯牛奶、酸奶、干果类等年度抽检报告及厂家自检报告)
5.鸡肉,鱼肉类(可提供正规合法的肉质检疫票,需每日提供票据)
6.猪肉,猪排骨类(可提供正规合法的肉质检疫票、动物检疫合格证,需每日提供票据)
7.鲜切面点类(有关资质资料)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供货期内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需终止供货的,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
三、资质要求
(1)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且年审有效;
(2)经营人员以及送货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符合以人为本、公益服务、社会责任明确的理念,愿意为幼儿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4)具有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有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
(7)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 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8)食材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
四、提交材料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满足比选范围的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相关证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
(4)供货车辆信息。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打印清晰无涂改(一式两份),档案袋需密封、加盖齐缝章递交到****(地址:新湖农场建国南路246号)。(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晓煜
联系方式:152****0288
五、谢绝参与本次询价的情况
1.曾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2.超范围经营的;
3.恶意低报价的;
4.与幼儿园内部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或不当利益输送的;
5.主要经营成员被列为失信人员或有其他犯罪记录的;
6.从事本行业不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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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