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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对视力筛查仪和胎儿监护仪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公司报价,项目采购需求及报价文件具体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视力筛查仪和胎儿监护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及预算: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金额(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备注 |
| 1 |
视力筛查仪 |
1台 |
68000 |
68000 |
|
| 2 |
胎儿监护仪 |
1台 |
25000 |
25000 |
|
| 合计共9.3万元 |
|||||
二、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与货物要求范围的法人,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采购产品有注册或备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四)报价供应商不得串标围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逾期恕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662—****976
联系地址:**市**区**镇新江台大道7号********设备科
邮政编码:529931
****
2026年1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