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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6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日期 | 文件全文 |
| 1 | **市****环境局关于**森联****公司消防柜体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郫环承诺环评审〔2026〕2号 | 2026年1月16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2098 028-****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