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中心小学校园维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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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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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代理机构编号:2026-ZZ-101

2、项目名称:****小学校园维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包

****小学校园维修

****

**市****园区1号楼1层106、107、108室

353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小学校园维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李秀琴

豫241****73823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东芝(组长)、冯树枝、王乐(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4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小学

地址:**市**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8****7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周山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西北角2号门面房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133****5891

3.监督部门

名称:****、****学校

联系方式:0379-****7775、0379-****1688

2026年01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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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仓头镇中心小学校园维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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