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6-01-14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4日我局拟对******华电****潜口4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959 传 真: 0559-****120
通讯地址:**市**区**路45号 邮 编:2459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华电****潜口40MW光伏发电项目 | **省**市**区 | **** | **伊尔思****公司 | ****拟投资20000万元于**省**市**区,**“**华电****潜口40MW光伏发电项目”,运营25年,预计25年累计发电量约为120833.82万kWh,年均发电量4833.35万kW﹒h。 项目站址位于**区境内,拟利用茶园、坑塘水面、其他可用地面等土地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规划用地面积约339943.97m2,总体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为40MW,直流侧51.205MWp,共安装81928块625WpN型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35kV箱变20台,运营模式为全额上网。**一座35kV开关站,以1回35kV专线接入110kV****电站。 | 废水: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开关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植物灌溉,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施工期扬尘执行《**省地方标准 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无组织排放源浓度限值。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施工期:为降低施工车辆及施工设备的噪声对周边村庄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降噪措施,并尽量缩短工期,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安装减震台座以减震降噪,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要求予以规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管控要求,并做好处置记录;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 该项目于2026年1月7****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