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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发〔2022〕11号)和《**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试行)》(滨人社发〔2022〕9号)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有异议,请及时向****反映。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同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满若未接到欠薪投诉举报,视为公示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17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543-****677,地址:**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1019室
附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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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