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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第十二条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关要求,我公司根据“**县浦市镇麻溪口村白马坪年出栏30****猪场项目”现场调试情况,决定将调试时间**至2026年4月14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浦市镇麻溪口村白马坪年出栏30****猪场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湘西州**县浦市镇麻溪口村白马坪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养殖区域总占地面积为1160.32亩,主要建设配怀舍、分娩舍、后备舍、公猪舍、公猪隔离舍以及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出栏仔猪30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李总
3、联系电话:135****8853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生产日期
1、竣工日期:项目于2025年9月建设完毕,2025年10月开展调试生产。
2、调试的起止日期:原定调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现由于环保设施需要进一步调试,拟将试运行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