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新港街道 |
| 标的名称 | 出租**市**区怡乐路怡乐四巷26号2层自编212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32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2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3年 | ||
| 免租期限 | 新租户提供7天免租期,旧租户不享受免租期。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
| 权证编号 | 粤(2023)**市不动产权 第****3047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1735.6094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3-31)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4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看样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020-****0755 何小姐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 | ||||||||||||||||||||||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事后行权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缴纳规则 |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服务费缴纳期限 |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3、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合同。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最后一年整自然月三个月租金)。 3、租金不包含管理费,****公司约定管理费用为准,****公司约定缴纳相应水电保证金。 4、承租方是承租物业的安全责任主体,须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书》。 5、如承租方为自然人,需保证本人为本物业的实际承租人,如承租方在租赁物业设立企业进行经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必须为承租方本人,承租方办妥工商登记手续后应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及其新设立的企业在办妥工商登记手续后,如需将承租人变更为新设企业,承租方及其新设企业需与出租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如承租方为企业,需将承租方变更为自然人,需保证自然人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需与出租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此后如再发生需要合同变更的情况,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 1000 元/次变更手续费,且合同保证人必须是承租方,否则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6、承租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须为租赁合同承租方的担保人,对承租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合同期内的每期租金、保证金、水电费、管理费、滞纳金、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出租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承租方每月租金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行政审批、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与经营有关的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善经营手续。如因承租方原因无法办理或者延期办理上述手续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 8、承租方应按照贵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若出现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况超过规定时限,出租方有权对租赁标的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出租标的占用情况详见出租标的使用情况,如标的为占用状态且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则租赁合同起租日期从原租赁合同终结的次日开始计算;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等原租赁期结束后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后交付使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租期。 | ||||||||||||||||||||||
| 保证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4,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17:00前缴纳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ne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ne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 |||||||||||||||||||||||
|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2.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3.我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须为租赁合同的保证人。 4.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近三年来有重大违约或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关联方。 2.我方承诺历史与现****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存在未清理的应收账款。****集团失信清单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关联方。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或成交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3、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合同。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最后一年整自然月三个月租金)。
3、租金不包含管理费,****公司约定管理费用为准,****公司约定缴纳相应水电保证金。
4、承租方是承租物业的安全责任主体,须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书》。
5、如承租方为自然人,需保证本人为本物业的实际承租人,如承租方在租赁物业设立企业进行经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必须为承租方本人,承租方办妥工商登记手续后应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及其新设立的企业在办妥工商登记手续后,如需将承租人变更为新设企业,承租方及其新设企业需与出租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如承租方为企业,需将承租方变更为自然人,需保证自然人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需与出租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此后如再发生需要合同变更的情况,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 1000 元/次变更手续费,且合同保证人必须是承租方,否则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6、承租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须为租赁合同承租方的担保人,对承租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合同期内的每期租金、保证金、水电费、管理费、滞纳金、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出租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承租方每月租金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行政审批、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及与经营有关的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善经营手续。如因承租方原因无法办理或者延期办理上述手续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
8、承租方应按照贵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若出现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况超过规定时限,出租方有权对租赁标的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出租标的占用情况详见出租标的使用情况,如标的为占用状态且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则租赁合同起租日期从原租赁合同终结的次日开始计算;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等原租赁期结束后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后交付使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租期。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证明文件。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需报名时提交《承租方案》,对于提交的《承租方案》说明不完善,或使用用途未得到出租方认可的,出租方有权不通过其资格审核。 | 《承租方案》应包含意向承租物业地址、承租规划方向或实际用途等承租意向,以及经营实力的说明。 |
1.我方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2.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3.我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须为租赁合同的保证人。
4.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近三年来有重大违约或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关联方。
2.我方承诺历史与现****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存在未清理的应收账款。****集团失信清单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关联方。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林先生、李先生、林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20-96100转600、96100转594、96100(客服)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