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红岩寺片区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审批
陕西-商洛-柞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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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26MB2A03933T吴礼松
曾维维**省**市**县
**县乾佑街中段15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红岩寺片区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021版本:126-引水工程E4821-E4821-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省**市**县
经度:109.51384,109.51263,109.50834,109.50525,109.50465,109.50903,109.51263,109.51624,109.52113,109.5268,109.52823,109.52994,109.52874,109.53343,109.53652,109.53844,109.5405,109.54316,109.54465,109.54808,109.54717,109.5494,109.54923 纬度: 33.78874,33.78016,33.77286,33.76797,33.76127,33.75698,33.75338,33.74771,33.74099,33.73884,33.73049,33.72894,33.72517,33.71613,33.7072,33.7009,33.6973,33.69387,33.68852,33.68371,33.67736,33.67624,33.66972****环境局****分局
2025-04-22
柞环批复〔2025〕2号
3400
43****
****1026MB2A03933T**格致****公司
****0131MA6WW4PYXK
2025-10-21
2025-10-212025-11-21
2025-12-192026-01-16
https://www.****.com/content/10444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为洪水受灾群众恢复供水 引水水源为小河、青岗槽沟及其支流,供水对****社区、本地湾村和跃进村、**村、**寺村及闫坪村,采用“引水低坝——输水管道——净水厂/蓄水池——配水管网——入户”供水方案为洪水受灾群众恢复供水 引水水源为小河、青岗槽沟及其支流,供水对****社区、本地湾村和跃进村、**村、**寺村及闫坪村,采用“引水低坝——输水管道——净水厂/蓄水池——配水管网——入户”供水方案
未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总供水规模为968m3/d 输配水管网长度71.5km总供水规模为954m3/d 输配水管网长度71.7km
总供水规模减少1.4%;输配水管网长度增加0.3%;杨家沟用水住户较少,由上游供水工程提供供水即可;小西沟供水水源为水泵抽取的地下水,未遭到水灾毁坏,仍可正常使用,因此未单独建设杨家沟供水工程、小西沟供水工程,后续也不再进行建设。朱家沟、陈家沟原供水工程遭水灾损毁,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解决朱家沟、陈家沟村民供水,新增朱家沟供水工程、陈家沟供水工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枢纽坝由溢流坝段、非溢流坝段组成;分散供水工程采用截渗坝+渗流集水廊道结构;输配水管网采用封闭式管网 取水坝采用临时围堰的方式进行导流施工;输配水管网采用开挖浅埋方式施工枢纽坝由溢流坝段、非溢流坝段组成;分散供水工程采用截渗坝+渗流集水廊道结构;输配水管网采用封闭式管网 取水坝采用临时围堰的方式进行导流施工;输配水管网采用开挖浅埋方式施工
未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的最大径流量和取水量的数据完全能够满足10%生态基流流量,沟道来水量远大于本次设计供水用水量;取水坝建成后断流时间较短,减脱水段距离较短,下游有其他支流汇入,启用时期完全能保证生态基流流量本项目供水规模未增加;取水坝建成后断流时间较短,减脱水段距离较短,无需设置生态流量下泄保障设施
未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小河、青岗槽沟及其支流设置取水枢纽2座、截渗坝7座 取水枢纽与水处理设施由输水管道链接,配水管网由**池沿乡村路铺设在小河、青岗槽沟及其支流设置取水枢纽2座、截渗坝7座 取水枢纽与水处理设施由输水管道链接,配水管网由**池沿乡村路铺设
新增朱家沟供水工程、陈家沟供水工程截渗坝未导致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杨家沟用水住户较少,由上游供水工程提供供水即可;小西沟供水水源为水泵抽取的地下水,未遭到水灾毁坏,仍可正常使用,因此未单独建设杨家沟供水工程、小西沟供水工程,后续也不再进行建设。朱家沟、陈家沟原供水工程遭水灾损毁,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解决朱家沟、陈家沟村民供水,新增朱家沟供水工程、陈家沟供水工程。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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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对于工程永久占地,应尽最大努力合理规划、精心设计,以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对临时性占地,也应尽量缩短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2)要求施工期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教育施工人员加强对施工区周围林木的保护,减少对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林木严禁砍伐,不损坏施工营地之外的地表土壤和植被,尽量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上山狩猎,限定施工范围,减少对野生植被的破坏。严禁施工人员借施工之机进山采伐树木和抓捕动物,确保工程区附近野生动植物的安全,保持物种的多样化。在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价值的植物和野生保护动物,****环境保护部门。 (3)施工场地按照标准化工地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水泥拌合和材料堆放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4)做好临时占地区植被生态恢复,对于施工场地、施工区、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植被需要进行恢复。在施工期间,对不再作为工程利用的裸露区和施工迹地应立即组织进行植被恢复,包括开挖的坡面、道路边坡、临时道路等区域,尽量减少裸露区和施工迹地存在的时间。施工迹地要按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要求,尽可能按原生态系统类型进行人工恢复或培育措施进行管护。 (5)对于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制定专项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6)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7)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它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 (1)施工过程加强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有效缩短了施工期,减少了项目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已根据原用地类型恢复其土地功能,荒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和绿化补偿,交通设施用地已进行路面恢复,耕地已恢复原耕作条件;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尽可能减少对原有土壤与植被的破坏; (3)施工期避开了雨季,大风天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扬尘和水土流失; (4)表土开挖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土方施工作业制度,施工过程中先挖表土层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先填心、底土,然后平复表土;临时占用的耕地已恢复了耕作层土地原貌,不影响后期土地复垦; (5)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损失进行了绿化补偿、恢复植被; (6)项目为灾后重建工程,为尽快恢复受灾群众供水,工程在环评批复后立刻开工建设,施工时间为5~10月,其中河道内涉水施工部分于9~10月进行,施工过程中上游水源水量较小,在采取明渠导流、施工围堰等措施后减少了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7)施工用料堆放在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以及暴雨径流可能冲刷的位置; (8)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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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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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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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对于工程永久占地,应尽最大努力合理规划、精心设计,以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对临时性占地,也应尽量缩短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2)要求施工期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教育施工人员加强对施工区周围林木的保护,减少对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征地范围之外的林木严禁砍伐,不损坏施工营地之外的地表土壤和植被,尽量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上山狩猎,限定施工范围,减少对野生植被的破坏。严禁施工人员借施工之机进山采伐树木和抓捕动物,确保工程区附近野生动植物的安全,保持物种的多样化。在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价值的植物和野生保护动物,****环境保护部门。 (3)施工场地按照标准化工地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水泥拌合和材料堆放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4)做好临时占地区植被生态恢复,对于施工场地、施工区、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植被需要进行恢复。在施工期间,对不再作为工程利用的裸露区和施工迹地应立即组织进行植被恢复,包括开挖的坡面、道路边坡、临时道路等区域,尽量减少裸露区和施工迹地存在的时间。施工迹地要按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要求,尽可能按原生态系统类型进行人工恢复或培育措施进行管护。 (5)对于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在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制定专项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并按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6)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7)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它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1)施工过程加强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有效缩短了施工期,减少了项目占地面积;临时占地已根据原用地类型恢复其土地功能,荒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和绿化补偿,交通设施用地已进行路面恢复,耕地已恢复原耕作条件;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尽可能减少对原有土壤与植被的破坏; (3)施工期避开了雨季,大风天气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扬尘和水土流失; (4)表土开挖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土方施工作业制度,施工过程中先挖表土层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先填心、底土,然后平复表土;临时占用的耕地已恢复了耕作层土地原貌,不影响后期土地复垦; (5)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损失进行了绿化补偿、恢复植被; (6)项目为灾后重建工程,为尽快恢复受灾群众供水,工程在环评批复后立刻开工建设,施工时间为5~10月,其中河道内涉水施工部分于9~10月进行,施工过程中上游水源水量较小,在采取明渠导流、施工围堰等措施后减少了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7)施工用料堆放在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以及暴雨径流可能冲刷的位置; (8)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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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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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气 环评: (1)禁止在大风天气时进行作业以及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 (2)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施工现场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沙石等要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 (3)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同时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购置废(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5)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优质、污染小的燃油; (6)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保证进、排气系统通畅,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排放。 (7)管道施工时,将大型施工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划定运输线路,可减少废气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批复: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筑物料全部遮盖,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及时洒水抑尘;加强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 废水 环评: 工程在施工期临时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应尽量远离取水口,设置防尘网并严禁废水排放污染地表水。 批复: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汛期在河道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明渠导流、施工围堰等措施,防止造成水体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至河道,影响河流水质 噪声 环评: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方式以控制施工噪声; (2)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等,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 (3)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根据施工季节制定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夜间(22:00~06:00)、昼间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以免产生扰民现象; (4)大型重车,应尽量避免夜间运输,限制大型载重车辆的车速,减少或杜绝鸣笛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批复: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固废 环评: 工程产生的弃土尽量综合利用于施工场地覆土绿化、及管沟回填,或用于水毁道路修复垫土。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破拆路面产生的弃渣考虑用作修复道路的垫料进行处理。施工生活区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批复: 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严禁向河道抛酒、倾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气:(1)已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场地及进场道路定时洒水、松散物料堆放与运输采用篷布遮盖,物料堆场采取了遮盖等措施; (2)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避开大风天气作业、适当洒水降尘,弃土、弃渣能及时清运;项目施工仅在施工场地布置小型搅拌机拌合砂石料,未设置拌合站,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 (3)项目采用了环保型的柴油机以及品质优良的柴油;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标准,且加强了日常的维修和保养; (4)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进出场路线,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减少了占地和对地表扰动;大型施工机械远离居民区布置 (5)车辆、机械设备维修依托红岩寺镇修理店,未在河道两侧设置车辆维修、废机油暂存等 废水:(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汛期进行河道施工作业; (2)导流施工采用明沟排水导流,自然下泄;在临近施工侧设置施工临时围堰; (3)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未外排; (4)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远离取水口布置 噪声:(1)施工期选用了相对较低的噪声设备,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未发生噪音扰民; (2)按要求安装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减少振动发生;加强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固废:(1)施工产生的弃土主要综合利用于施工场地覆土绿化、管沟回填、水毁道路修复垫土; (2)破拆路面产生的水泥、卵石等建筑垃圾用作修复道路的垫料; (3)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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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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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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