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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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景宁235项目临时便道(二工区)劳务分包招标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1-20 09:00:00 |
| 发布单位:****235国道景宁东坑至**交界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项目经理部2 |
| 公告 |
| 公告标题:招标公告-便道二工区 |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235国道景宁东坑至**交界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便道(二工区)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5国道景宁东坑至**交界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施工便道(二工区)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景**东坑镇。
建设规模:挖石方170744m3,填方45580m3,宕渣回填:33636m3,浆砌片石挡土墙50220m3,Ф100圆管涵370m,C20边沟6280m3,C20路面7247.8m3 。
其他: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项目施工便道(二工区)工程的施工;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每个包件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包件划分:
包件一:临时便道施工:石方开挖、填方、浇筑路面、宕渣回填、浆砌片石挡墙、圆管涵、排水边沟、喷射混凝土坡面防护、钢筋网片的加工制作施工。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5月20日-2026年09月20日。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5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下同)(网址:https://em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0日09时至2026年01月25日09时00分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依次报名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 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235国道
景宁东坑至**交界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 **省**市景**东坑镇
联 系 人 : 李彬
电 话 : 186****0623
传 真 : /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
2026年 01月 19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包件一
|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收到招标人招标公告的单位。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
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包件一
|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 (1)(2022年度-2024年度)的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新注册成立单位可不提供。(新注册单位是指2022年以后注册的单位) |
注: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包件一
|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 (1)近三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新注册成立单位可不提供。 (新注册单位是指2022年以后注册的单位)。 |
注: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包件一
|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
注: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包件一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与分包工程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与分包工程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与分包工程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有相关证书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包件一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 1 |
挖机 |
满足招标人现场施工需要即可 |
台 |
4 |
|
| 2 |
装载机 |
满足招标人现场施工需要即可 |
台 |
2 |
|
| 3 |
电焊机 |
满足招标人现场施工需要即可 |
台 |
2 |
|
| 4 |
运输车 |
满足招标人现场施工需要即可 |
台 |
2 |
|
| 5 |
履带吊 |
满足招标人现场施工需要即可 |
台 |
2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3.3 |
质量目标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 1.3.4 |
安全目标② |
零安全生产事故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与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 3.5 款规定 (补充要求)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 |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标书代写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不含税报价*税率 |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 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https://emp.****.cn/ |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
| 3.2.5 |
安全生产费 |
包件一按照单价(不含税)210000元投标,此项费用投标人不得竞争。据实结算,但总额包干使用 |
| 3.2.7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包件一最高投标限价为****7421.05元(不含税) |
| 3.2.8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0 日标书代写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③ |
| 条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 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4)其他要求: / |
| 3.4.3 |
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利息 |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招标人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 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 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
√无; □有; 其他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
2022 年至 2024 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 料要求 |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日 ;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
| 条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3.5.4 |
投标人信誉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
| 3.5.5 |
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 |
项目安全负责人需要有安全员证书。 |
| 3.5.6 |
拟投入本包件的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 |
无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
| 3.7.4 |
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
份数: 1份 (中标人提供),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 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 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 □是,退还安排: 。 |
| 5.1 |
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地点:交建云商平台 。标书代写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专家确定方式: √从 ****公司 专家库随机抽取。 □从 / 专家库直接确定。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不超过 2 个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 |
不少于 3 日① |
| 7.4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 |
| 条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7.6 |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
不少于 3 日①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②: 上一****集团信用评价主管部门评为AA/A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为3%(保函为5%)签约合同价,上一****集团信用评价主管部门评为A级以下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为5%(保函为10%)签约合同价,****公司制度要求执行。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③: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公司235国道景宁东坑至**交界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项目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98********057996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
| 8.5.1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小组 地 址:**省**市长江路876****广场 电 话: 0512-****1232 传 真: 无 邮政编码: 215000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 服务费: □ 由招标人支付。 □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 支付方式: ; 支付时间: ; |
| 10.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 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缴费时间: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未完成的会限制签订合同,可根据需要重新招标。一年内发生1次的进入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进入黑名单。 支付方式:系统会推送给分包队伍的账号,直接在线支付,开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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