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办公室组织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位于**县**工业集聚区(**县苏武镇西茨村**路),工程租用**县****公司土地及空厂房,建设钢结构报废汽车拆解车间1座,配备预处理平台,废油液抽取装置、制冷剂收集装置,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汽车拆解相关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报废汽车拆解能力为5000辆/年,拆解车辆包括各种载客汽车、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公程车辆以及报废电动汽车,不涉及危化品等特种车辆的拆解。项目实际总投资12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87.2万元,占总投资的6.92%。项目拆解车间剪切工序产生的粉尘、预拆解平台废液油贮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分别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后分别由2根16m高排气筒排放,清洗水、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期+混凝沉淀处理后排放,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存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县**工业集聚区(**县苏武镇西茨村**路)
联系人:甄作宏
联系电话:153****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