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车辆技术文件编制信息技术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车辆技术文件编制信息技术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V序号 |
货物名称/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服务 时间 |
交货地点/服务 地点 |
备注 |
| 1 |
某车辆技术文件编制信息技术服务 |
详见第二部分 |
详见第二部分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90天(自然日) |
**省**市 |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无。)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预算(或投标最高限价)为:33万元。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33万元;
3.最高限价:33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质证书。
(十)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22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省**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质证书。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省**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学校。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无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李助理(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5****8200、180****9891
地 址:**省**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先生
办公电话:0431-****0090
移动电话:155****9450
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