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字〔2026〕10号
****保障局,**市、****保障局:
根据**省联采办《关于开展省际联盟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现开展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成功****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本次协议量确定工作通过“**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带量采购子系统”(网址:https://ggfw.****.cn/tps-web/indexHome)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登录账号和密码与需求量填报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一致。
三、中选产品协议量确定规则
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由固定计入协议采购量和自主选择协议采购量两部分组成,****医疗机构每一个中选产品的协议量(分量数据大于“1”时,数量非整数时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分量数据小于“1”时按“1”取整):
第一步:确定固定计入协议采购量。同一产品分组获得规则一、二中选资格的中选企业,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梯度分配协议采购量,申报价格相同的排名并列且不占后续排名顺序;同一产品分组获得规则三、四中选资格的中选企业不区分排名;获得规则四中选资格的中选企业不参与剩余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医疗机构已报需求量产品(具体到27位医保编码)若中选,中选产品的固定协议采购量按梯度比例直接分配给对应的中选企业。
| 中选企业数 |
中选排名 |
中选产品固定****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中****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 规则一、二中选 中选企业数≤10 |
1 |
100% |
-- |
| 2 |
70% |
20% |
|
| ≥3 |
50% |
40% |
|
| 10<规则一、二中选企业数≤50 |
1-5 |
100% |
-- |
| 6-10 |
70% |
20% |
|
| ≥11 |
50% |
40% |
|
| 50<规则一、二中选企业数≤100 |
1-10 |
100% |
-- |
| 11-20 |
70% |
20% |
|
| ≥21 |
50% |
40% |
|
| 规则一、二中选 中选企业数>100 |
1-15 |
100% |
-- |
| 16-30 |
70% |
20% |
|
| ≥31 |
50% |
40% |
|
| 规则三中选企业不区分企业数量 |
不区分排名 |
30% |
60% |
| 规则四中选企业不区分企业数量 |
不区分排名 |
10% |
80% |
第二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报量但企业未申报或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0%以及中选产品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按以下原则进行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可结合本单位历史采购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在获得规则一、规则二中选资格的企业中,选择医院已报量的中选企业,也可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企业;在获得规则三中选资格的企业中可选择各省份采购需求量大的中选企业。
第三步:将第一步固定协****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协****医疗机构年度协议采购量。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2日17时;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3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及时纠正差错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
(二)各盟市医保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同类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协议量确认工作。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承诺函》,经本单位院长、书记****医疗机构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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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