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蜂蜜饮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镇镇山路108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073 传真:****0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县蜂蜜饮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县文福镇乌土村-现状国道G205北侧-**加油站东侧 | **德普施****公司 | **县蜂蜜饮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县文福镇乌土村-现状国道G205北侧-**加油站东侧(地理坐标:E116°11′17.493″,N24°42′30.043″),该公司现有供水项目于2017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为贯彻落实乡村**战略,推动**县特色产业发展,拟对现有项目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在现有项目厂房西北侧新增厂房建设此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1#厂房,增加空气净化系统、制冷系统、通排风系统、制水系统、原料和成品仓储车间等;**1栋3层2#厂房建设蜂蜜饮品智能化生产车间,具体包括水处理车间、吹瓶车间、动力车间、灌装车间和外包装车间等。改扩建后,该公司年产瓶(桶)装饮用山泉水约3万吨,蜂蜜饮品3000万瓶。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3298㎡,建筑面积约11990.87m2,项目总投资为663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 | 1、废气:吹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2、噪声:采取降噪、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和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3、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水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4、固体废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化学品原料包装物、化验室废液、废润滑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塑料瓶、废包装桶(盖)、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水处理)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处置;废石英砂与锰砂、废滤芯、废超滤膜由原料供应商负责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