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

审批
福建-福州-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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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24MABRGK556B陈进
蔡书涛**省**市**县
******处理厂****园区东侧,梅溪南路**125****园区内支路交汇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省**市**县 ******处理厂****园区东侧,梅溪南路**125****园区内支路交汇处)
经度:118.75762 纬度: 26.16193****环境局
2023-06-19
榕梅环评〔2023〕19号****0124MADD9TEBXM001V
2024-12-084483.68
523****
****0124MABRGK556B****
****0124MABRGK556B****公司
913********369204W2024-07-31
2024-09-252024-09-27
2025-12-212026-01-19
https://www.****.org/member/publicity/edit/catid/7/id/4100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设计建设总处理含酚废水规模为400m3/d, 环评设计建设包括调节池、事故池、隔油池、气浮池、蒸氨系统、酚萃取系统、水解酸化池、两级AO、二沉池、芬顿高级氧化系统、除氟系统、标准排放池、综合车间(包括加药间、风机房、污泥脱水车间、中控室、机修间、导热油炉房、变配电间及柴油发电机房)、罐区、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等。实际建设总处理规模为400m3/d,不属于重大变化; 实际建设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化。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含酚废水处理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三级处理。一级处理主要是着眼于有机物质的回收利用,如酚、氨的回收。并且前期的脱酚、蒸氨等化工产品的回收工序亦是污染控制的核心,二级处理即生化处理只占总负荷的20%~25%。而三级处理主要为实现对COD的进一步去除以及降低废水浓度等问题而设置的。本次项目深度处理工艺实际采用改良型芬顿高级氧化工艺。含酚废水处理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三级处理。一级处理主要是着眼于有机物质的回收利用,如酚、氨的回收。并且前期的脱酚、蒸氨等化工产品的回收工序亦是污染控制的核心,二级处理即生化处理只占总负荷的20%~25%。而三级处理主要为实现对COD的进一步去除以及降低废水浓度等问题而设置的。本次项目实际深度处理工艺实际采用改良型芬顿高级氧化工艺。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应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含酚废水进水水质和尾水进行监测,确保符合设计进水水质****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槽罐车、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等均应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导热油炉应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应经烟气循环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发电机尾气应经尾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调节池、隔油池、储油池等各处理池应采取加盖措施,危险废物间、污泥脱水机房应密闭,其余产生废气的污水处理设备、储罐、塔等均应采取密闭措施,恶臭气体和有机废气应抽风收集后通过“酸洗+碱洗+生物滤池+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厂界噪声应达标;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污泥的收集、贮存和转运管理,污泥应按照要求脱水至含水率60%后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避免滴、洒、漏现象。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油渣、酚钠盐、氨水、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活性炭、蒸氨塔底部残渣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应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各处理池、地下箱体、设备、管道、构筑物及危险废物间等应落实重点防渗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套建设两座事故应急池,总容积约716立方米,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本项目拟配置密封槽罐车对各建陶企业废水进行日常收运工作,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区,对废水收运过程进行全方位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环境安全,装液废气和运输过程废气采用“冷凝+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设施外围50米,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大气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应将项目周边用地限制要求****政府备案;严格管控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落实企业自行监测有关规定,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含酚废水进水水质和尾水进行监测,确保符合设计进水水质****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槽罐车、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等均应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导热油炉已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应经烟气循环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发电机尾气已经尾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调节池、隔油池、储油池等各处理池应采取加盖措施,危险废物间、污泥脱水机房应密闭,其余产生废气的污水处理设备、储罐、塔等均已采取密闭措施,恶臭气体和有机废气应抽风收集后通过“酸洗+碱洗+生物滤池+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已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排放,厂界噪声应达标;已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污泥的收集、贮存和转运管理,污泥应按照要求脱水至含水率60%后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避免滴、洒、漏现象。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油渣、酚钠盐、氨水、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活性炭、蒸氨塔底部残渣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贮存并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已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各处理池、地下箱体、设备、管道、构筑物及危险废物间等应落实重点防渗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已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套建设两座事故应急池,总容积约854立方米,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安全;本项目已配置密封槽罐车对各建陶企业废水进行日常收运工作,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区,对废水收运过程进行全方位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环境安全,装液废气和运输过程废气已采用“冷凝+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设施外围50米,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大气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已将项目周边用地限制要求****政府备案;严格管控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落实企业自行监测有关规定,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4.6 0 0 0 14.6 14.6
0 8.76 8.76 0 0 8.76 8.76
0 1.168 1.168 0 0 1.168 1.168
0 0.146 0.511 0 0 0.146 0.146
0 1.168 5.84 0 0 1.168 1.168
0 0 0 0 0 0 0 /
0 0.196 0 0 0 0.196 0.196 /
0 3.893 0 0 0 3.893 3.893 /
0 0.702 0 0 0 0.702 0.702 /
0 1.75 0 0 0 1.75 1.7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设施 pH 、CODcr 、NH3-N 、TP 、TN 排放****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进行控制,SS 排放标准按照申请报告设计出水水质 (≤200mg/L)进行控制,硫化物、石油类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 B 级标准,挥发酚、氰化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3 中的标准限值,氟化物按照《关于闽江流域氟化工、印染、电镀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无机氟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要求执行。 (1)废气处理系统废水 本项目废气已采用三级处理,工艺为“酸洗+碱洗+生物滤池+ 除湿器+活性炭吸附 ”,为了保证废气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酸洗、碱洗废液和生物滤池废液需定期排出,排水通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中酸洗、碱洗废水需先经酸碱****处理厂处理系统。 (2)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 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的剩余污泥用污泥泵泵送至污泥浓缩池,污泥含水率为 99%,然后经高压板框压滤机脱水,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为 60%,该过程会产生污泥浓缩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此部分废水经收集后回流至调节池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3)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 项目污泥脱水间和污泥脱水设备使用后需及时进行冲洗,地下厂区地面需不定期进行冲洗;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其他污水一起进行处理。 (4)实验仪器清洗之后的清洗废水 本项目日常水质****处理厂现有水质分析室,实验仪器清洗之后的清洗废水由化验室****处理厂进水管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5)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办公****处理厂综合楼,本项目生活****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尾水排放SS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L<200mg/L,pH范围为6.9-7.2、CODcr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L、NH3-H最大排放浓度为18.9mg/L、TP最大排放浓度为0.02mg/L、TN最大排放浓度为21.7mg/L符合批复排放标准按****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进行控制;硫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1mg/L、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L符合批复《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挥发酚最大排放浓度为0.28mg/L、氰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93mg/L符合批复《****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标准限值;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7mg/L符合批复《关于闽江流域氟化工、印染、电镀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无机氟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执行。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产生的恶臭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的标准值,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表 6.1-1。导热油炉有组织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项目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经烟气循环系统后引至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发电机尾气 本项目供电,发电机仅在停电状态下应急使用,使用频次较少,每年约2至3次,发电机尾气经自带的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DA002)。 (3)罐区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甲类罐区共设置3个储罐(其中1个40m3的氨水储罐、1个18m3的MIBK储罐、1个18m3的双氧水储罐),戊类罐区共设置3个储罐(其中1个10m3的酚钠盐储罐、1个20m3的浓硫酸储罐、1个20m3的液碱储罐)。酚钠盐储罐废气采取有组织收集措施,本次不考虑无组织废气产生。液体主要的无组织排放量一般由工作排放和自然排放(俗称大、小呼吸)两部分构成,排放的气体均为相对饱和蒸汽。本项目储罐均采用固定顶罐。 (4)危险废物间废气 本项目危险废物间位于污泥脱水机房内,主要用于暂存化验室危险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及桶、蒸氨塔底部残渣等,本次危险废物间按照规范进行建设,所有的液态危险废物均桶装密封,固态危险废物均袋装密封,密封后废气产生量较小,同时其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酸洗+碱洗+生物滤池+除湿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6)污水处理系统废气 ****处理厂废气处理系统1套:加盖/密闭收集→风管输送→排风机→酸洗+碱洗+生物滤池+除湿器+活性炭吸附→排气(15m,DA003)。 监测结果: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33.8mg/m3、酚类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符合批复《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恶臭气体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7.2mg/m3、硫化氢气体最大排放浓度为0.0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7(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最大浓度为3.14mg/m3符合批复《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1.06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无组织酚类最大浓度为0.07mg/m3、硫酸雾最大浓度为0.005mg/m3符合批复《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硫化氢气体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mg/m3、氨气体最大排放浓度为0.07mg/m3、臭气最大排放浓度为16(无量纲)排放符合批复《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4中二级标准;导热油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6mg/m3、烟气黑度为1级排放符合批复《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处理设施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设备噪声、车辆交通噪声。通过设备的优化选型和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控制噪声传播。主要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1)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工艺处理设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从源头上降低设备源强。 (2)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处理,重点对空压机、各类风机、泵等设备进行噪声治理。 (3)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4)加强设备使用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 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东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3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7dB;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4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6dB、西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3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0.4dB、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2.9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8dB厂界符合批复《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进行设置;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量为5kg/d,1.825t/a。 生活垃圾(共1.825t/a)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经环卫部门送当地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日产日清。 (2)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固废 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泥、油渣、氨水、酚钠盐。①污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5版)芬顿高级氧化系统、除氟系统产生的物化污泥,生化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均属于“HW49其他废物环境治理772-006-49采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处理或处置毒性或感染性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残渣(液)”,因此按照危险废物废物管理。 本项目产生的污泥经过浓缩+调理+高压隔膜板框压滤机脱水至含水率60%后暂存于脱水机房内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生化污泥含水率60%泥量为0.5t/d,即182.65t/a,物化污泥含水率60%泥量为1.36t/d,即496.988t/a,共计含水率60%泥量为1.86t/d,即679.64t/a;每隔3日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密闭抽风措施,将废气收集至本项目设置的废气处理系统中处理,同时须设置防腐防渗、渗滤液收集等措施,保证污泥暂存过程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建立污泥收集、暂存、转移记录,加强对污泥的环境管理。 ②油渣 本项目油渣主要来源于隔油池和气浮池,油渣的产生量为146t/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5版),油渣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0-08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因此油渣应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储油池(15m3)、浮渣池(15m3)暂存后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③氨水 本项目蒸氨系统会产生20%氨水,产生量为1576.8t/a,于罐区氨水储罐暂存,本项目产生的氨水属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5版),属“HW49其他废物900-047-49”,氨水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④酚钠盐 本项目酚萃取系统会产生酚钠盐,产生量为423.4t/a,于罐区内的酚钠盐储罐暂存,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5版),属“HW49其他废物900-047-49”,酚钠盐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⑤蒸氨塔底部残渣 本项目蒸氨塔底部会定期排出残渣,排放量为3.65t/a,属“HW11精(蒸)馏残渣非特定行业900-013-11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釜底残余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3)生物除臭装置更换的废填料 项目生物除臭系统每隔3~5年更换一次填料,产生的废弃填料主要成分为树皮、珍珠岩、沸石等,****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的类比分析,该生物系统废弃填料产生量约为200kg/次。该填料属于一般固废,脱水后经填料生产厂家统一回收。 (5)化验室危险废物 化验室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室废化学试剂瓶、废化学试剂、化验室废液及仪器的清洗废水,应作为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项目化验室进行水质化验,使用后的废化学试剂瓶产生量约0.01t/a;废化学试剂、化验室废液及仪器的清洗废水产生量约0.02t/a。 (6)在线监测废液 在线监测设备检测水质产生的在线监测废液总量约为0.1t/a,应作为危险废物(HW49 900-047-49)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7)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及桶 项目日常维护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及桶约为0.1t/a,应作为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分类暂存于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8)废活性炭 项目废气处理系统的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28.37t/a,应作为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定期交由******公司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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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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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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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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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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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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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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