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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6MA7EC2AM7N | 建设单位法人:马引国 |
| 马引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三都镇 |
| ****白酒、果酒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5-酒的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12-C1512-白酒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三都镇黄田村 |
| 经度:114.47075 纬度: 28.5562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7 |
| 铜环评字〔20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6MA7EC2AM7N001Q |
| 2025-05-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50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6MA7EC2AM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8MA35HBXN8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902MA35JEMGXG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2025-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01 |
| 2025-1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3gvW8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白酒750吨、果酒1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白酒340吨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将面粉、麦麸、母糟等原料,加水配、拌料后经过压曲、入房安曲、大曲发酵、搬曲出房、大曲粉碎等流程制成大曲粉,供酿造使用;将谷物配、拌料后,经过蒸粮糊化、摊凉拌曲、入池发酵、装甑蒸馏、贮存、勾调过滤等工序后,洗瓶罐装、包装入库制成白酒产品。将水果榨汁后经过前发酵、后发酵、过滤、杀菌、陈酿、精过滤、灌装后,包装成果酒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未建设制曲车间,无制曲工序,未建设果酒生产线及工艺。 |
| 无制曲相关设备及生产工艺,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及排放去向等: 废气——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器+12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 固体废物——(1)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2)废酒糟、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库后外售。(3)废硅藻土由厂家回收。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降噪、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及排放去向等: 废气——项目一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陶瓷多管除尘+水浴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外排;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密闭措施,降低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冲洗废水、洗瓶废水、生活污水,厂区废水统一收集至发酵车间旁收集池内,定期使用专用罐车转运至****水厂作为碳源进一步处理。 固体废物——废酒糟交由专人综合利用,****收购站,锅炉灰用于厂区绿化及种菜施肥,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活性炭、石英砂、过滤膜厂家回收。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降噪、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 燃油锅炉改为燃生物质锅炉,全厂废水作为碳源定期使用****处理厂使用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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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 |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到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7631-2011) 及其修改单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无名小河,最终排入定江河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生产废水均使用专用罐车定期转运至**县经济****公司作为碳源补充处理 | 无 |
| 1 | 布袋除尘+陶瓷多管除尘+水浴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外排;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密闭措施,降低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运营期厂内排放的无组织VOCs (以非 甲烷总烃表征)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本项目厂界无组织VOCs (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排放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大曲破碎废气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值。 | 项目一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陶瓷多管除尘+水浴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外排;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密闭措施,降低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 在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颗粒物下风向点监测最大浓度值为0.424mg/m3,非甲烷总烃下风向点监测最大浓度值为2.86mg/m3,氨气下风向点监测最大浓度值为0.15mg/m3,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在有组织废气监测中,锅炉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6.7mg/m3、二氧化硫49mg/m3、氮氧化物48.8mg/m3、汞及其化合物1.1×10—3mg/m3、烟气黑度等级<1;锅炉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及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排放符合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要求。 |
|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限值。 |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有锅炉、风机、破碎机、搅拌机等,通过减振、隔声等机械噪声,厂界周边进行绿化,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厂界东南西北四个监测点位昼间最大值57dB(A)、夜间最大值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酒糟、废硅藻土、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废酒糟即产即清,外售作为饲料处理;废硅藻土由厂家定期回收;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作为肥料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酒糟、废包装材料、锅炉灰,废酒糟交由专人综合利用,****收购站,锅炉灰、除尘灰用于厂区绿化及种菜施肥,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活性炭、石英砂、过滤膜厂家更换回收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从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方面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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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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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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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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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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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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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