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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扩建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市**区狮山镇松岗显纲谭头工业区
建设内容:年产塑料膜200吨(其中PE膜100吨、PO膜100吨)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公示时间:项目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5年2月14日(至少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