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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5000吨异丙醇、8000吨异丙醚、200吨丙烷技术改造、研发中心及辅助建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1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年产45000吨异丙醇、8000吨异丙醚、200吨丙烷技术改造、研发中心及辅助建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完编制,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14日。
报告链接:https://pan.****.cn/s/569a5746a9b5 提取码:yWK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