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铝酸钙(一期)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建
场区地址:****园区****公司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托厂区现有一期年产铝酸钙10万吨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改建后维持现有产品方案,即利用铝灰和石灰石煅烧年产炼钢用铝酸钙,最大产能年产10万t。主要改建内容为:①新增产品方案为水处理剂用铝酸钙,年最大产能6万吨;②现有工程使用二次铝灰(危废代码为321-024-48和321-026-48),改建增加铝灰(除尘灰)危废代码321-034-48;③回转窑燃料在天然气的基础上增加生物质颗粒及低硫煤粉混合使用,同时回转窑尾气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湿法脱硫+湿电除尘措施。改建后两种产品方案不同时生产,可根据市场需求半年或一年生产一种产品,最大产能为炼钢用铝酸钙10万吨/年。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1、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Zi0MAU5bMWIWZNImKP_8dw
提取码: zq69
2、如果需要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一)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二)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三)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公示指定地址上门交流、电话询问、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工业园区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181****1432 邮箱:****@163.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C3栋2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56****5418,联系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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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