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环审〔2025〕47号关于广西家家装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涂料、10万吨可降解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平桂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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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环审〔2025〕47号关于广****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涂料、10万吨可降解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0-23 16:15

广****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广****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涂料、10万吨可降解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现有工程手续情况

现有工程位于**市**区望高镇旺高工业区富业**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3'40.625",北纬24°34'42.022",于2017年1****环境保护局批复《关于广****公司年产3000套装饰背景墙和800立方米窗套线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环审〔2017〕3号);2018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废水、废气),同年12月取****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公司年产3000套装饰背景墙和800立方米窗套线条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贺平环审〔2018〕10号)。

(二)拟扩建工程

拟建项目(****)建设性质属扩建,项目于2025年5****经济贸易局同意备案。本次扩建在原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本次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2号厂房建设可降解母粒生产线、依托3号厂房建设环保涂料生产线和磨粉区、**4号厂房建设洗破碎生产线及**1个密闭钢结构矿石原料堆场,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环保涂料(其中5万吨干粉环保涂料、5万吨水性环保涂料)、10万吨可降解塑料母粒的生产规模。

钙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①碳酸钙粉:**石→装卸→清洗→一破→二破→研磨→包装→用于本项目可降解母粒和环保涂料生产线;②灰钙粉:石灰块→装卸→二破(锤式破碎)→研磨→包装→用于本项目环保涂料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矿石清洗机1套、颚式破碎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雷蒙机3台、包装机1台、中间料罐2个。

干粉环保涂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重钙粉、灰钙粉、纤维素、**泥料、胶粉→投料→密闭混合搅拌→包装→产品,主要生产设备:给料机1台、低速搅拌桶1个、搅拌机1台、包装机2台、输送机2台;水性环保涂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水、AM-P95、增稠剂、消泡剂、防腐剂、398乳液、丙二醇→分散→密闭搅拌(加入灰钙粉、钛白粉、纤维素)→包装→产品,主要生产设备:给料机2台、低速搅拌桶2个、搅拌机2台、包装机4台、输送机4台,2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

母粒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重钙粉、聚乳酸酯、石蜡→投料→混合搅拌→热熔挤出→冷却、切粒→筛粒→包装。主要生产设备:混合机5台、挤出机5台、切粒机5台、包装机5台,1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4.5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由******公司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表明: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三线一单”单元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施工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防治措施。

2.项目各生产线须设置在密闭标准厂房内。钙粉体生产线破碎、研磨和包装等工序应在密闭、负压的空间内进行,原料采用密闭堆场堆存,并配套洒水降尘。一次破碎采用湿法作业;二次破碎工段在密闭空间进行,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厂房外排放;研磨工序为全密闭状态,研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引至排气筒DA001厂房外排放;包装工段设独立操作间,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引至排气筒DA001厂房外排放。干粉环保涂料生产线投料、包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1厂房外排放;水性环保涂料共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各设置一根15米高排气筒(分别为DA002、DA003),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引至各自配套的排气筒厂房外排放,调配、搅拌和包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各自配套的排气筒厂房外排放。降解母粒生产线投料工序重钙粉原料采用管道全密闭输送;热熔挤出、冷却工序应密封设置,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物料运输均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带须密闭,设备与输送带衔接处做好密闭处理。除尘装置、有机废气装置须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停止生产,严防事故排放。

3.加强厂区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厂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立即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4.运营期钙粉生产线和干粉涂料生产线合并到排气筒DA001排放,其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3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9中两者较严值;水性环保涂料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母粒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车辆和工具冲洗等,不外排。

2.项目须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洗石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足够容积且设置顶棚)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母粒生产线冷却工序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设露天堆场,厂区道路四周须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流入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清理出的表土暂存于场内,后期用作厂区的绿化用土,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放置。

2.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须妥善处置,必须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须置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业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口、采样平台。

四、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规定向**市**生态****执法大队办理开工备案、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做好监测,同时将监测报告报送至**市**生态****执法大队。

五、请**市**生态****执法大队按规定做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等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环境局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贺****人民政府,**市**生态****执法大队,******公司。

****环境局 2025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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