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环审〔2025〕53号关于百雀羚医美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平桂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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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环审〔2025〕53号关于百****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1-28 15:15

**百****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和《百****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属**,项目于2025年5月经****开发区管理委员**意备案。项目位于**市**区黄田镇天贺大道1号**高新区标准厂房五期,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8'32.063",北纬24°25'11.611",占地面积为1476.79m2。

本次环评仅针对项目一期工程,本期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括十万级净化车间、灌装间、称量间等)及医疗器械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有源设备3万台、II类医疗器械产品(主要为敷料)1000万支生产规模。主要生产设备为:乳化锅3台、蒸汽发生器2台、工艺冷冻水系统1台、灌装机4台、软管灌装封尾机1台、拧盖机3台、自动压塞机2台、输送带5台、夹持线4台、喷码机4台、贴标机1台、三维烟包机4台、L型包膜机OR枕式包装机1台、热风收缩机1台、纯水系统1台、空压系统1台、消毒系统1台。

敷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根据生产指令单准备原辅料→称量→配置→半成品检验→灌装→封口→外包→成品→检验→入库;有源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为:有源设备散件→预备→装配→成品检验→包装→入库。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由****公司编制的《报告表》(报批稿)表明: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三线一单”单元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密闭洁净车间环境废气采用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处理,过滤效率≥99.9%。

2.加强厂区及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厂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须采用雨、污分流制。运营期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和****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设计出水指标须达****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依法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规定向**市**生态****执法大队办理开工备案、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表做好监测,同时将监测报告报送至**市**生态****执法大队。

五、请**市**生态****执法大队按规定做好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等阶段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安监、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贺****人民政府,**市**生态****执法大队,****公司。

****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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