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华润**红海湾五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请人:华润****公司
报告书编制单位:**海兰图****公司
用海位置:****面海域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应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9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管理科。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660-****329。
联系地址:**市****路六号,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华润**红海湾五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