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 类: | 批准服务信息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区散养密集村公共畜禽粪污收集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19日 |
为提高全区畜禽粪污**化利用水平,提升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建设,满足养殖密集区域养殖户粪污收集和利用需求,缓解重点区域畜禽粪污治理压力,畅通粪肥还田渠道,助力畜牧产业发展,经乡镇(街道)申请、区政府同意,在我区散养密集村建设一批公共粪污暂存收集点,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区8个乡镇(街道)辖区内的86个散养密集村(猪当量在1000头以上),要求具备建设条件及后期运营维护能力,村屯公共收集设施需要在2025年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建设内容
各乡镇(街道)自行选取合适地址在散养密集村建设公共畜禽粪污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建设要求:规范式畜禽粪污暂存设施,符合“防雨防渗防外溢”要求,占地不小于40平方米,地面硬化防渗,四周建设围墙或围挡,安装彩钢或钢构防雨棚。收集点需要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管理和日常运营维护。
三、资金标准
根据公共收集设施建设实际投入情况,每处收集点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建设资金,资金使用2024年乡村**畜禽粪污**化利用奖补资金,如申报总金额超出项目资金上限,根据申报数量及建设成本分配。
四、实施流程
1.申报。2025年4月30日前,各****畜牧局提出申请,填写《公共粪污收集设施建设申报统计表》(附件2),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建设图纸、造价预算、施工合同、结算报告、竣工报告、现场图片、发票、乡镇(街道)验收表、日常运营管护制度等。
2.验收。2026年5月20日前,区畜****小组,对上报名单中的进行现场复验。
3.公示。区级验收合格名单及****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拨付。验收完成后,区畜牧局汇总验收合格所需资金及申报材料,向区财政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提交的项目资金审核后发放,乡镇(街道)按流程拨付资金。
五、相关要求
1.符合用地要求。简易式收集堆肥点和规范式畜禽粪污暂存点建设用地由乡镇自行选择并提供,需符合相关用地要求。
2.符合环保要求。公共收集设施应进行土地平整,符合“三防”要求,地面硬化防渗,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围挡防止外溢,需要满足车辆进出操作要求。
3.做好管理维护。村屯公用收集设施建成后由属地负责管理和维护,需制定常态化管理机制,可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收集协议,由其负责定期清运、收集,或由乡镇指派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清运频次根据养殖周期灵活安排,保证及时清运,必要时添加菌剂,坚决杜绝异味扰民。
4.建设地点合理。应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如养殖量、养殖种类及运输距离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在散养密集村合理安排公共收集设施的建设位置。
附件:1.**区86个散养密集村名单
2.**区公共粪污收集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3.**区公共粪污收集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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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