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5〕082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 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邳)地呈字〔2025〕第27号**市2025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邹庄镇卞湖村、丁滩村、古宅村、韩家村、汉庄村、红圈村、孟楼村、孟桥村、秦滩村、沙埠村、石东村、小楼村、呦山村和邹埠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761公顷(其中耕地0.22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76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0761公顷。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 ******厅备案。
2025年12月3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