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二期一幅20.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审批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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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6-01-19 10:24

生成日期:2026-01-09

发文字号:武政地〔2026〕1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创业园区二期一幅20.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关****创业园区二期一幅20.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局:

你局上报的《****创业园区二期一幅20.8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武自然资综〔202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创业园区二期一幅20.86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具体出让方案批复如下:

1.出让地块位置:****园区二期(具体位置及地块坐标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2.用地面积:13904.6平方米(合20.86亩)。

3.土地用途: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精制茶及茶衍生品制造业)。

4.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

5.出让方式:公开拍卖出让。

6.拍卖起始价:根据**大成土****公司评估,评估总价为539万元(25.84万元/亩)。建议以550万元作为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30万元(按拍卖价的60%缴交),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7.土地来源:属新增建设用地,经《****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闽政地〔2025〕1086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8.出让金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

第一期 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60%;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330万元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可抵作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二期 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竞得人缴清剩余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9.交地时间:出让人在竞得人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6个月内交付土地给竞得人,竞得人未能按期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交地时间相应顺延(四至范围以宗地勘界图为准)。

10.开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正式开工建设(不可抗力条件除外),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并投产。

11.规划指标:1.45≤容积率≤1.8;35%≤建筑密度≤45%;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m;其他规划技术指标按《******局关于仙店组团2025-T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武自然资综〔2025〕249号)执行。

12.项目准入条件:必须建设精制茶制造业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13.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14.受让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15.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16.受让人须承诺该宗地竣工验收投产后第二年起,连续10年内每年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

17.受让人竞得土地****园区管委会签订监管协议。

18.该地块不得分割转让,如需转让必须依法整体转让。

19.地下空间范围、标高及利用应遵循《******局关于仙店组团2025-T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武自然资综〔2025〕249号)的要求,土地出让金已包含地下空间利用部分。

20.地下**、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竞得人在出让地块内施工产生的剩余砂石,******厅《关于印发**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及《******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5〕2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1.管网设计:与城市道路管网相衔接,与周边项目做好管网衔接。

22.违约责任:

(1)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投产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4‰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处置。

(2)竞得人每年度税收未达到20万元/亩以上视为违约,须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承诺缴纳税收与实际缴纳税收差额部分计算,在下年度的一月底前交清,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应缴税款差额0.4‰的滞纳金。该违约情形持续1年的或受让人逾期超六个月仍未交违约滞纳金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受让人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

(3)受让人违反约定,出让人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

(4)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23.竞买资格和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本市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合法取得土地后未按规定开发建设并已造成闲置土地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本次拍卖活动报名人数不少于2家,不足2家竞买人报名时,本次拍卖活动终止。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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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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