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果蔬垃圾收集清运及资源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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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果蔬垃圾收集清运及**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果蔬垃圾收集清运及**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果蔬垃圾收集清运及**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45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将原合同“年收运及处理量上限为63875吨,年度总服务费上限为1980.125万元”修改为“补充协议签订前及签订当日,果蔬垃圾日均收运处理量上限为175吨,日均服务费上限为54,250元;自补充协议签订次日起,果蔬垃圾日均收运处理量上限为145吨,日均服务费上限为44,950元”。
2.自补充协议签订次日起,将项目人员车辆配备最低标准由“人员38人、车辆15辆”调整为“人员32人、车辆12辆”。
3.项目果蔬垃圾收集清运及**化处理综合单价及服务期限保持不变。如遇特殊情况,须应急收运处理的果蔬垃圾,其服务费不计入本次调整后的收运处理量及年度总服务费上限。从需应急调配收运处理的合同中单独核算,并参照其合同约定的收运处理量及年度总服务费上限进行计算。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我区“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排污登记管理有关内容,为有效降低财政支出,同时保障全区果蔬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平稳有序,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一致,对项目果蔬垃圾收运处理量上限及人员、车辆配备标准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执法局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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