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坡区象屿公园项目征集投资建设经营方,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针对本项目建设的可经营场馆(设施)租金进行报价。
(一)项目位于石桥铺街道象屿公园悦府小区北侧,土地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其中G14-5-3/05地块(公园绿地)约1.43万平方米、G14-5-2/05地块(其他用地)约0.3万平方米,现仅有绿地及石板人行步道,G14-5-2/05地块可按需求建设体育运动相关设施。
(二)征集方提供上述地块,不收取土地租金;征集方收取项目建设的可经营场馆(设施)租金,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经营方应依据经营协议相关约定,负责本项目设施设备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并享有在授权范围内通过经营获得项目收益的权利。在未出现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投资建设经营方应在建设期届满将本项目设施设备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征集方,并保证移交时本项目是完好的、得到正常维护的和处于正常的运营状态。
二、本项目挂牌期自2025年x月x日起至2025年x月x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三、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公司法人;
(二)营业执照范围须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项: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体育健康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10万元)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交易双方按照可经营场馆(设施)租金底价与合格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投资建设经营方。
七、为保护征集方和投资建设经营方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一旦提交投资建设经营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征集方原因,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投资建设经营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征集方有权扣除投资建设经营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征集方的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投资建设经营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征集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投资建设经营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七)本次征集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挂网协议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被确定为投资建设经营方后,在经营协议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联交所交易项目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可凭经营协议、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投资建设经营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八、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在提交投资建设经营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截止至报名之日,意向投资建设作经营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成为投资建设经营方后,在约定时限内与征集方签订经营协议。
九、投资建设经营方须了解并遵守建设经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投资规模及管理运营期限:项目建设期内投入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最终****公司审核结果为准),建设运营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一年)。项目由投资建设经营方投资,项目业主为征集方,项目涉及的产权办理到征集方名下,征集方委托投资建设经营方运营可经营场馆(设施),运营期满后收回运营权。投资方案由投资建设经营方按规范进行设计、报审及投资建设,设计方案同步提交征集方备案。
(二)运营模式:建设期(建设期开始时间以经营协议签订时间起算)开始1年后,不论投资建设经营方是否完成项目建设,建设期到期后30日内征集方均开始收取可经营场馆(设施)租金(以网络竞价最终报价为准),租金每3年递增3%。
(三)公园日常管理及维护:一是建成的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供市民休闲游憩;二是投资建设经营方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维护,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不得以经营不善等任何理由造成绿化弱管脱管,否则,投资建设经营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三是公园内收费场馆及公交站场内场馆每天早上6点-8点免费开放。
(四)投资建设经营方不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公园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五)其他经营协议约定的内容。
(六)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标的现状,一经递交投资运营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投资建设经营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十、意向投资建设经营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建设经营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经营协议并提供项目方案,并一次性付清交易项目服务费(**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承诺函)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签订经营协议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20万元至征集方指定账户。经营场馆(设施)租金支付方式由征集方与投资建设经营方按照经营协议约定执行。
十一、除第十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征集方、投资建设经营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经营协议约定各自承担。
十二、标的踏勘联系人:陈老师 189****7630
十三、项目的备查资料:咨询报告、经营协议。
其他披露内容
项目建设期内投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最终****公司审核结果为准),建设运营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项目由投资建设经营方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为征集方,项目涉及的产权办理到征集方名下,征集方委托投资建设经营方运营可经营场馆(设施),运营期满后收回运营权。投资方案由投资建设经营方按规范进行设计、报审及投资建设,设计方案同步提交征集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