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河北-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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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19

项目名称 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大厂****工业园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9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高俊强
联系人 宋雅平 联系电话 186****8001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2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为:①调整调漆间位置,调漆间原位于厂区西南侧,调整后位于生产车间2中部南侧。调漆间位置调整后分为两个,1#调漆间面积为24m2、2#调漆间面积为50m2,总面积仍为74m2;调漆间内设备不变,仍为2台搅拌机、2台电烤箱。②将调漆间废气治理设施“UV光氧 活性炭一体机”升级改造为“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废气经治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原有调漆废气排气筒拆除,全厂不新增排放口。③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氩弧焊机10台、打磨机10台、抛光机10台,设备增加后不增加产能。焊接、打磨、抛光废气经收集后送入现有1套集中式焊烟除尘器设备进行处理,最终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全厂不新增排放口。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调漆废气采取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焊接、打磨、抛光废气采取集中式焊烟除尘设备(依托现有)措施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承诺:**** 高俊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俊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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