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委托协议》等相关规定,本中心决定自2026-1-19起终结**市洪濑镇溪霞村洪二路158、160、162店面招租项目(项目编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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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