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经研究,对**高新区嵌入式一体化服务项目(一期)(项目名称)**高新区嵌入式一体化服务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1. 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3.1.2资质要求中“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更正为:“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2.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款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正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标书代写
3.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更正为:“不少于3人”,与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一致。
招标人:**** (盖单位章)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