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桂五镇水源涵养区地质环境质量与生态功能提升示范项目工程劳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由 **华东****公司 承建的**省**县桂五镇水源涵养区地质环境质量与生态功能提升示范项目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 地力提升、地质遗迹展示面建设、红色文化体现、场区水系建设等施工劳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对本工程有积极**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省**县桂五镇水源涵养区地质环境质量与生态功能提升示范项目
2.2 工程地点:**省**县桂五镇
2.3 工程类型:矿地融合项目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暂定)
2.5 招标内容:1.地力提升、2.地质遗迹展示面建设、3.红色文化体现、4.场区水系建设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设计方案及图纸,招标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方案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许可)等级及范围: 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否
3.4本次招标的品牌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详见资格审查办法),请联系 施冠洲 139****9985获取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依法规需要的资质证书。
注:1、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有投标意向的单位需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招标人合格供方的入库手续(已入库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办理,办理入库需由考察合格后推荐入库)。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2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华东****公司官方网站(http://huajianjc.****.cn/hjgs/index.html)。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6 年 01 月 19日 12 时到 2026 年 01 月 21日 17 时为止。
7. 其他
7.1、投标人所有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7.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坎102号华鑫大厦1103室
邮编:210007
联系人: 施冠洲
联系电话:139****9985
电子邮件:****@126.com
监督电话:025-****8162